12月份是一个非常值得期盼的月份,过完这个月就要迎来新的一年了,而在12月份也有很多新的规定实施。对于合肥的市民来说,12月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月份,因为从12月1日开始,合肥的生活垃圾分类就要步入“法治时代”了,由“倡导分类”变成了“强制分类”,而且还出台了相关规定,最高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其实从去年开始,国内有很多城市就已经实施了垃圾分类,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大城市,对于垃圾分类的管理也特别严格,干垃圾、湿垃圾如何分类也都进行了明确的区分,而且还实行了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的规定。
合肥市的垃圾分类如今也有了很大改变,很多小区已经撤销了楼下摆放的垃圾桶,采用了定时定点投放的新模式。记者走访了很多地方,发现在小区或者广场上都已经没有垃圾桶了,但是在这些地方出现了一个非常别致的“小房子”,上面写着垃圾分类投放点。
根据当地城管局环管科的工作人员介绍,实行垃圾分类之后,居民需要在家提前把垃圾按照餐厨垃圾、其他垃圾、可回收垃圾、有害垃圾进行分类,在规定的6个小时之内,把垃圾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内。
不过由于垃圾分类刚刚实施,所以很多市民对于垃圾分类并不是很熟练。有些市民表示,一开始他们也搞不清楚,经常会把餐巾纸和厨余垃圾一起丢到垃圾桶里,后来扔垃圾的时候,管理人员告诉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,要把餐巾纸放到其他垃圾里面。
刚开始自己也觉得很麻烦,但是后来渐渐地就习惯了,现在自己和家人对于垃圾分类已经了如指掌了,而且对于定时定点投放也都非常适应,其实什么事只要养成习惯就好了。
为了让人们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的规定,合肥市兴城区也实行了新的条例,如果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容器内,由城市管理行*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于垃圾分类这项规定,很多人都是比较能遵守的,看看那些垃圾分类工人们的双手,因为捡拾垃圾遭到玻璃或者其他硬物划伤,伤痕累累也确实令人心疼。现在人们提前把垃圾分好类,既可以减轻他们的压力,也更有利于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