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中,商家搭配售卖产品的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。比如,每逢节假日或周末,大家出行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火车票会自动搭配保险;购买奶茶时商家将吸管作为另外收费的产品;商场里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得搭配其他小物件才能购买……有些商家甚至已经猖獗到了强制消费的地步,如果消费者不购买“必卖品”,就无法购买其他商品。这些情况,真的是令消费者十分气愤。
这不,家在上海的小王就遇到了这事。这天小王来到某家烤肉店用餐,服务员告诉他可以扫码点餐。他扫码进入商家点餐平台后发现,在结算时购物车内,竟然多了一个选项“2元纸巾”两盒,可是自己并未点击这个选项。原来是点菜系统自动添加的,还无法删除。自从提倡环保节约后,小王也养成了出门自带纸巾的好习惯,毕竟保护环境人人有责。他只好喊来服务员询问,自己不需要纸巾,能否删除已点的两盒纸巾。
服务员露出了抱歉的笑容,表示纸巾是必点物品,如果不点的话,无法点其他菜品,并称这是店内的“老规矩”,作为服务员是没有权限改变的。小王环顾四周发现,每位用餐的消费者桌上都摆着店内强制买卖的纸巾,有些人还会将没拆封的纸巾装进包里带走。可以看出,明明很多人都不需要纸巾,商家却硬是将此加入顾客的菜单,捆绑销售。
虽然两包纸巾并不值钱,但这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。别的顾客不说,总得有人要出头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于是小王打电话给上海市场监管局,投诉了该商家的违法行为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后来到了现场核实情况,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,该烤肉店将纸巾作为强制购买的必点项目,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对该烤肉店做出了行*处罚,要求立即整改,并罚款2万元。
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带纸巾,并不非要用商家提供的收费纸巾。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,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。商家的行为看似是为消费者着想,认为纸巾是每个人吃饭都需要用到的,其实是利用人们的需求而搞捆绑销售。
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,有权进行比较、鉴别和挑选。
《电子商务法》明确规定: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,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。
顾客在选购产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、真情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。并且,人们在消费时有权选择某种产品,也有权不选择某种产品。商家的责任便是尊重顾客的选择权,而非任意设置门槛,搞捆绑销售,让顾客购买并不需要的产品。同时,在遭遇恶意欺骗、捆绑销售的情形时,我们每一个消费者都应当勇敢地站出来,同无良商家和不良产品进行斗争,以保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良好商品市场的维护和发展,不仅需要*府有关部门的监管、相关组织机构的协调,更需要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参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