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边那个近乎完美的人居然是个贼,你会不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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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身边那个近乎完美的人居然是个贼,你会不会觉得脊背发凉?

小雅经典伴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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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酒干翻赤脸汉

1987年6月,作者应邀参加笔会。一条豪华的小型游船行驶在松花江上。驾船者是一个赤红脸膛的粗鄙大汉。他一手把舵,一手喝啤酒,对船上的所有诗人、作家言语肮脏地鄙视了一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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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会的组织者之一,《松花江》月刊的诗歌编辑武英杰,悄没声地走到大汉身后,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。他夺过大汉手中的空啤酒瓶,将手里的白酒一分为二,要和大汉*酒。大汉觉得不公平,因为他之前喝过一瓶啤酒了。

武英杰打开一瓶啤酒,用牙齿咬开瓶盖,仰起脸,张大口,高举啤酒瓶,让啤酒几乎不沾嘴唇地直接倒入喉咙。然后,武英杰将那啤酒瓶盖又压到瓶口上,看似漫不经心但却非常准确地将瓶子扔进三米开外的垃圾筐里。

众人一片欢呼。

他又举起白酒瓶,与大汉*白酒。武英杰仰起头,噙住瓶口,咕嘟咕嘟,像喝凉水一样,把那半瓶白酒干了。

一看这阵式,大汉知道遇见硬茬了,支支吾吾地不想喝了。

武英杰双目圆睁,浓眉竖起,怒声道:“喝!”大汉打了个激灵,但架子依然不倒:“喝就喝!老子这辈子还没醉过呢!”他中间停顿了两次,最终也干了。

武英杰又打开了另一瓶白酒。大汉急了,结巴着说:“你开了……你自己喝。”然后一屁股坐在甲板上,便不出声了。

众人一齐对着武英杰鼓掌。武英杰微笑着,低声说:“这种狗仗人势的东西!就得这样治他!”

作者没有具体描述武英杰的长什么样。不过,根据他的名字和言行,大家也能脑补出一个豪爽丈义、谦卑有礼的英雄形象,而且还必须有一张英俊的脸庞。               

徒手捉苍蝇

当天的晚饭是在船上吃。船舱里堆满了鱼肉罐头,香肠烧鸡。船舱里飞舞着几只讨厌的苍蝇。一位女作家皱着眉头,用一本刊物驱赶着苍蝇。

“大家别动,看我的。”几只苍蝇从他面前飞过,武英杰双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,然后攥成了拳头。他松开拳头,将两只死苍蝇抖在餐巾纸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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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也都跟着抓苍蝇,却都抓不住。武英杰接着又反复地表演了几次捉苍蝇的绝技。没被捉到的苍蝇也都被赶到了船舱外。

大家都为武英杰鼓掌。

连苍蝇都能徒手捉住,真是让人叹服!如果出去旅行或者是参加个什么活动,有一个像武英杰这样的人同行,是不是觉得一定很有趣?             

诡异的贼指花   

为迎接参加笔会的一行人,青山镇*府领导为大家准备了篝火晚会。镇长向大家致欢迎词。

“我”和一个脸上带刀疤的女记者攀谈。胡东年说他能帮镇里推销土特产料。女副镇长向他要了张名片。胡东年掏出鼓囊囊的钱包,翻出一张递给女镇长。

女记者也向他索要名片,胡东年翻遍了钱包的每个夹层也没找到。女记者说:“胡老师真有钱。”胡东年抽出一沓绿的说是美元,抽出一沓红的说是港元。

讲完答谢词的武英杰正好也过来了,问老胡是在干吗?“我”说老胡在炫富。武英杰赶紧提醒他“财富不露白,露白必招贼”。

镇里的领导陪诗人、作家们一起围着篝火跳舞去了。“我”不会跳,就继续和女记者聊天。聊着聊着,话题就扯到了女记者脸上的伤疤了。

于是女记者就谈起了她这道伤疤的光辉历史。有一次她在公共汽车上看到小偷正要偷一个妇女的钱包,她干咳了一声提醒一下。小偷没得手,恼恨在心,临下车时用手中的利器在女记者脸上划拉一下。

听说她出事后武英杰去探望她,她描述了一下小偷的模样。武英杰答应她三天之内把小偷捉住。结果第二天武英杰就把小偷捉住了。他没有把小偷送进公安局,而是让小偷自行了断,小偷用刀剁下了半截手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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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”问他,武英杰是做什么的?女记者说武英杰原来是市公安局的反扒能手,市里的小偷都认识他。后来转行当了刊物编辑。我又问,武英杰为什么要转行?女记者说,武英杰认为无论有多少反扒高手也不能让小偷灭绝,小偷的存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。

女记者说,武英杰还写了一首‘贼指花的诗送给女记者。

我梦到那断指,

如同接穗

嫁接在你的腮

萌芽抽条并开出诡异的花朵

仿佛猫的笑脸

贼指开花

贼指花

有无可替代之美……

据说猫肉很难吃。猫屎是一个什么咖啡的品牌。猫的笑脸是什么样子我想象不出来,但我觉得猫不笑更呆萌些。这首诗有点血腥、有点阴森,有点诡异,让人觉得很不舒服。

胡东年的钱包被偷了

后来胡东年的钱包真的被偷了。

记得当时没找到钱包,也没弄清楚是谁偷的。笔会一结束,大家各回各地。“我”以为这事就不了了之了。

直到三十年后我再遇到尤金,才知道当时发生了那么多事。真没想到,当时参加笔会的人都把“我”当成了贼。后来尤金还告诉我,是范兰妮偷了胡东年的钱包。

范兰妮当时穿着白色裙子、白色高跟鞋,还有一头金色的头发,一身打扮很抢眼。如果有点小动作,很容易被看见了。

难道她会什么隐身术?也没见过她有那等身手。虽然她身上有胡东年的钱包,也不见得她就是那个贼。到底是谁偷了老胡的钱包呢?“我”又想起了另外一件往事。            

羊绒商人的钱被偷了

笔会结束两年后,“我”在一个文学培训班里学习。有一天“我”去培训班旁边的招待所看一位老乡。

当时有点不舒服,“我”上楼的速度很慢。突然一个戴着口罩、墨镜,穿着灰色风衣的高个男人,从楼上像幽灵一样下来了。当时觉得有些眼熟,又一时想不起是谁。

刚跟老乡聊了十几分钟,就听到一个男人粗重的哭声。哭泣的是内蒙古的羊绒商人。当时招待所条件差,屋内没有厕所。他就去厕所一趟,提包里三万多元的人民币就没了。

很快警察来了,所有人都被盘问了一遍,包括“我”和老乡。

当天晚上,“我”到培训班食堂吃饭。看见武英杰和几个诗人、作家也围在一桌吃饭,他身后的椅背上搭着一件灰色的风衣。               

尾      声

故事讲到这里就接近尾声了,有的看明白了,有的可能没有看明白。我们再从头到尾捋一遍就更清晰了。

其实作者已经在文章里多处埋下了武英杰是贼的伏笔。

在与赤脸汉*酒时,“武英杰,悄没声地走到大汉身后,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”、“武英杰将那啤酒瓶盖又压到瓶口上,看似漫不经心但却非常准确地将瓶子扔进三米开外的垃圾筐里。”

文中提到武英杰是个高个子的东北汉子,如果不是长期养成这种“习惯”,谁能走路时候“悄没声地”的?如果不是经过刻意练习,谁能“漫不经心但却非常准确地将瓶子扔进三米开外的垃圾筐里”呢?

武英杰为什么要刻意练习这些动作呢?反扒能手需要练习的是擒拿格斗,用不到这些格外加着小心的动作。

在船上吃晚饭时,武英杰表演了捉苍蝇的绝技,并向大家透彻地讲解了快手捉苍蝇的原理;这种绝技的用途是什么呢?难道只是为了抓苍蝇玩儿?不会那么简单吧。

在帮脸上有刀疤的女记者捉小偷时,那番盗亦有道的认同感以及小偷的存在有其积极意义的言论。一个反扒能手居然会同情小偷,逻辑不通啊。只有同是小偷,才会感同身受,觉得同类可悲。

在看到胡东年钱包时,那番“财富不露白,露白必招贼”的警告,实际就是为了预先撇清自己。估计当时已经在考虑如何下手的细节问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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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招待所,那个戴着口罩、墨镜,穿着灰色风衣,像幽灵一样从楼上下来的熟悉身影,不就是武英杰吗?如果不是偷,在招待所里用的着“戴着口罩、墨镜,穿着灰色风衣”吗?一前一后,十几分钟的时间差,也就是上个厕所的功夫,羊绒商人的钱被偷了。不是武英杰干的还会有别人吗?

等等。

这种人作了那么案,为什么没有被捉住?甚至没有人怀疑他会作案呢?因为这种人太具有迷惑性了。

、他表面很丈义,男女都能混,黑白能通吃;

第二、他曾是反扒能手,身份很迷惑人。反扒能手不可能是扒手。这符合一般人的思维逻辑;

第三、他是诗人,作家,是做学问的人。做学问的人一般都会有高尚的情操,很难把他和小偷联想到一起。

第四、他身手很好,反侦察能力很强,嘴巴擦得很干净,不容易被发现。

但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早晚有一天他会被清算。

武英杰不仅偷钱,还是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场老手。范兰妮一见面就喜欢上他了,把初夜权给了他,还怀上了他的孩子。武英杰把钱包偷到手后,给了范兰妮,所以第二天搜查了所有房间也找没找到钱包。

范兰妮起初可能知道,也可能不知道钱包是武英杰偷的,因为她之前并没有见过胡东年的钱包。但后来她肯定是知道了。她回到老家就做了人流,毕竟谁也不想跟一个贼再有任何瓜葛。范兰妮看清了一切,但已经付出了很大代价。

小心你身边那个近乎完美的人,也许他还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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